关于根河市住建局、根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专用设备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2015年06月02日 根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根河市住建局、根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专用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根购准字(电子)[2015]00039/40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采购人提供参数有误,特此更正,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公告中的第1包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更正为 见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相关附件:更正后附件参数 :更正后附件参数.doc
2015年06月11日
根河市住建局、根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专用设备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根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根河市住建局、根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专用设备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专用设备
批准文件编号:根购准字(电子)[2015]00039/40号
采购文件编号:根购准字(电子)[2015]00039/40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专用设备 10 见招标文件 679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其他特定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5年06月02日至2015年06月21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根河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根河市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生产企业,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4)具备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柴油发电机组设备的相应资格
(5)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6)提供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质(1)、(2)、(4)、(5)、(6)项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7)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支付90%货款,在设备使用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支付其余货款。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06月25日 上午9:30
投标地点: 根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标时间: 2015年06月25日 上午9:30
开标地点: 根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根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 内蒙古根河市
邮政编码 : 022350
联系人 : 吕松原 曹雪
联系电话 : 5225443
1. 账户名称 : 根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 : 中国工商银行根河支行
账 号 : 0607039509025902637
2. 账户名称 :
开 户 行 :
账 号 :
采购单位名称:根河市住建局、根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地 址 : 内蒙古根河市
邮政编码 : 022350
联 系 人 : 薄林峰
联系电话 : 13948302990
相关附件:根河市住建局、根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备用电源采购标书 :根河市住建局备用电源采购标书.doc
供应商报名表 :供应商报名表.doc
根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06月02日